1.微博:所有用户需完成实名验证 否则无法发博评论
今天下午新浪微博官方发布消息称,9月15日之前包含2011年之前注册的用户均需要完成微博实名认证,否则无法再发送新微博以及评论。
微博表示,2011年《北京市微博客管理规定》实施以后,微博即按照该规定要求所有新注册用户进行实名验证,同时引导在该规定实施以前注册的老用户进行实名验证。验证方式按照前台自愿后台实名的原则,要求用户完成手机号码验证。
微博已完成了全站活跃用户的实名验证工作。
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微博将在今年9月15日之前,完善产品机制,要求所有用户包括2011年之前注册的用户,在发博和评论前,先行完成实名验证。
微博CEO来去之间表示,微博也将向第三方开放授权登录服务,第三方使用微博登录时微博会反馈请求账号是否已完成实名验证。使用微博授权登录等同于该用户在第三方实名登录。
2.群主注意!10月8日起,拉群建组有规定了,你们的责任更大了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互联网群组进行规范,于今年10月8日起正式实施。
互联网群组,是指互联网用户通过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平台建立的,用于群体在线交流信息的网络空间,如微信群、QQ群、微博群、贴吧群、陌陌群、支付宝群聊等各类互联网群组。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建立信用等级管理体系,合理设定群组规模,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
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平台方应根据自身能力来运营相应规模的群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