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一位张姓记者在微博上爆料,其在乘坐南航班机CZ6101时突发肠梗阻,一度情况危急。可令他没想到的是,接下来无论是航空公司的处置不力,还是空乘人员与机场救援人员间的推诿扯皮,着实让他愤怒无比。为此,他将矛头直接对准了南航。
当然,南航的反应不可谓不迅速,11月23日其官方微博表示,南航已派相关负责人登门道歉并启动内部调查程序。道歉可以理解,民航作为服务性行业,民航企业当然得显示出好姿态,这是最起码的。
纵观张姓记者相关微博全文,其实导致他如此愤怒的原因无非有三:一是飞机落地后迟迟不开门;二是救援人员没带担架且与机组人员扯皮带乘客下机;三是到机场医院后基本无人搭理。对于一个乘客来说,这的确是非常不人道的待遇,无论是谁失责,这都是要严厉谴责的,毫无疑问。
不过,在我们“发炮”之前,还是要冷静下来想想,这究竟是谁的责任。
按照民航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规定,载客飞机上应配备下列医疗设备:急救箱、应急医疗箱、卫生防疫包等。原文并未明确列出担架一项。且在“机组成员在处置飞行中紧急医学事件的训练”中,也并没有涉及到要求机组人员负责转运患者的相关项目。
另外一方面,按照民航局《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的规定,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要求配备机场医疗急救设备、医疗器材及药品、医疗救护人员,并确保机场医疗急救设备、医疗器材及药品在机场运行期间始终处于适用状态和使用有效期内。此外,规则还注明“驻机场的航空器营运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应当配合机场管理机构,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工作。”也就是说,应急救援的主角,应该是机场管理机构。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机场医院都应该是救援的主体。所以,CZ6101舱门打开后上来的那两位说“你们就应该把乘客送下去!”的医生,哥们姐们,你们摊上点事了。飞机上是没有担架的,而作为规则里规定的救援主体,机场救援人员居然也不带担架上飞机,而且还以“摔着了算谁的”拒绝将患者接下飞机,这难道不是严重的失职吗?笔者认为说是渎职都够了。
那南航就没责任了吗?不然。南航的责任更多则是来自于操作层面。乘客购买了机票,搭乘上飞机,就与航空公司形成了合同。航公公司有责任也有义务,保证旅途中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虽然在乘客出现紧急情况后,南航班机采取了常规的救助措施,但毕竟还是出现了舱门打开延迟的状况,且乘务人员的确出现了与机场救援人员扯皮的情况。另外,患者下机后,南航未派专人为患者进行跟进服务,这也确实有问题。
南航道歉了,机场医院相关方面却未表态。当然,机场医院方面可能会认为飞机上发生的医疗事情应该由机组负责,起码应该负责将人送到救护车上,或者派个专人盯着。但话说回来,机场医院再小也是医院,医护人员应以救死扶伤为天职。难道就因为机组人员未循“惯例”将患者送上救护车,便可信心满满地说出“我们不负责”这样冷冰冰的字眼?请别忘了,谁才是专业的。所以说,有些事并不是不表态不说话就能蒙混过去的。
首都机场医院,你说说这事儿到底是不是你们的事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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