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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网络互助平台≠网络公募平台

游客 2016-12-08 19:15:56    200702 次浏览

网络互助平台是刚刚兴起的新生事物,但公众很容易将其与网络公募平台混为一谈。不过两者在本质上是完全不一样的。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褚蓥认为,网络互助平台是非慈善类的,其本质是互利平台,且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成为会员才能享受福利;而网络公募平台则是慈善类的,由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面向不特定公众发起筹款。

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就是说,目前只有民政部统一指定的网络公募平台有发布公募信息的资格。

现在已有13家互联网公募平台取得了资格,腾讯、阿里、新浪、京东等巨头的公益平台占据了半壁江山。同时,近来“火遍全国”的“轻松筹”也得到认证。

当然,以上13家互联网公募平台是针对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而言。公众如果需要发布个人求助信息,方式比较多元化,因为《慈善法》并没有对个人求助信息的发布渠道进行限制。但是专家也建议,发布个人求助信息最好也能选择类似“轻松筹”的权威平台,这样在求助过程遇到问题才更有合法渠道可以解决,对筹款人和捐款人来说都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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