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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卖食品 网站需备案 拒不改正将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游客 2017-03-01 13:33:07    200925 次浏览

日前,国家食药总局表示,只有取得许可证的实体餐饮店才能在网上接受订餐,没有实体店的不能在网上销售餐饮产品,餐饮企业必须保证在网上销售的餐饮产品与在实体店销售的餐饮产品质量是一致的。那么类似美团等第三方订餐平台是否能够备案?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上获悉,市食药局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食品交易网站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我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自建网站开展食品销售,其网站必须到市食药局备案。第三方食品销售网站须到省食药局备案,该项备案工作于3月1日正式启动。

该份通知要求,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食品交易网站备案实行即来即办,受理窗口对备案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合格当场予以备案,发放《备案凭证》;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告知不予备案的理由。

市食药局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相关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而在其网站上销售食品的所有单位都需要有食品许可证。

不备案就销售食品会怎样处理?该名工作人员指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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