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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或立法加大网络订餐监管

游客 2017-06-22 10:25:14    200647 次浏览

无证、无店的“黑窝点”借网络平台外卖仍存在,深圳市市场监管委近日透露,正推动《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中增加网络订餐监管相关规定,另探索网络食品经营O2O监管模式,将网络平台商户信息与该部门准入数据库比对审核。

对从事网上订餐的第三方平台实名备案

目前,网络订餐非常火爆,但有的网络订餐商家无证无照,所售食品没有卫生保障,却利用网络平台和政府监管的漏洞,坑害消费者。

为此,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吴滨建议对从事网上订餐的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实名备案,另外严格资格准入。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不断加强对网络订餐平台及网络食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从事网上订餐的交易第三方平台进行实名备案。”吴滨建议,对证照不齐全,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其他不具备许可条件的商家,不得通过网络从事食品经营。网络订餐经营者还应当将送餐人员健康状况、送餐必需的设施、设备报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备案。

吴滨还建议,强化平台责任,建立第三方平台评价体系。“第三方平台对于存在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集中或者诚信记录不良的餐饮单位,应采取调整搜索排名、暂时或永久停止提供平台服务等措施。”

吴滨表示,发现入网餐饮单位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第三方平台还应及时报告餐饮单位所在地相关监管部门,平台还需与网上餐厅在民事责任方面签订承担连带责任,赔偿消费者所受到的损害。

探索网络食品经营O2O监管模式

深圳市市场监管委介绍,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后,该委第一时间开展网络订餐平台业态调研,摸底网络订餐平台现状,基本掌握深圳网络订餐平台现状,并多次约谈百度外卖、美团外卖、饿了么等几大主流网络订餐平台,督促平台建立内部管理机构。目前各大平台均积极配合并开展自查。

前期调研情况显示,大部分平台管理者有较强的守法经营意愿,但缺乏专业详实的实施细则。深圳市市场监管委介绍,目前已针对百度外卖开展食品安全专场培训,并选择饿了么入手,从管理架构设置、入网审查、实地审核、日常管理、送餐安全、投诉处理和违法行为报告等各环节予以专业指导,并探索通过监管部门与平台合作的方式,出台《食品安全合作备忘录》,推进信息数据共享和社会共治。

目前,深圳市市场监管委正筹备备忘录的签订工作,将于近期与各大平台同时签订,以此为契机规范整个行业。此外,该部门还探索网络食品经营O 2O监管模式,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网络平台商户信息与其准入数据库进行比对审核,缩小可疑违法商户范围,使执法工作更具针对性。

焦点 A

推动立法 增加网络订餐监管规定

代表建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户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方能办理营业执照从事食品经营。然而此法仅针对实体经营场所进行条件审核,目前尚无明文规定对经营食品的网店办理此证。同时在《食品安全法》中也没有明确将“网络食品销售者”列入接受法律监督的对象。相关部门应当在现有《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互补,将网购食品交易安全也纳入其中。

市场监管委: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面临一系列需要细化的问题:比如,对网络平台管理义务的细化、网络平台违法行为管辖权的明确等。深圳正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的作用,推动在《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中增加网络订餐监管的相关规定。目前正待市人大审核。

焦点 B

查办一批网络订餐典型违法单位

代表建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第三方网上订餐平台提出硬性的许可要求,把监管责任落实到第三方订餐平台,督促其必须严格审查入网餐饮单位的准入资质,加强现场核查。监管部门一旦发现问题,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或处以巨额罚款,或依法吊销许可证等。

市场监管委:将继续加大网络订餐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与正在开展的“星期三查餐厅”执法行动结合起来,查办一批网络订餐典型违法单位,严惩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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